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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借款数载 强制执行还款

  发布时间:2011-08-01 08:52:28


某区机关干部刘某因借款不还被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置之不理,甚至采取东躲西藏,软拖硬抗的手段规避执行三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日前,人民法院依法对向阳区机关干部刘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该案得以全部执结。  

2007年刘某向李某借款二万元,用于伙同他人做生意周转。借款到期后以其没有钱为由拒绝还款,李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刘某及时偿还借款及利息。

 该案经法院判决后,在刘某仍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李某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具有公务员身份,法院遂邀请其单位领导及亲友多次做思想工作,刘某不但不听劝告,对法院的传票也置之不理,甚至干脆向单位请假不上班,东躲西藏,以此逃避法院执行,致使案件在两年多的时间无法执行。  

 420上午,执行法官终于将刘某找到,并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慑于法律的威严,刘某在被拘留的第七天就将全部借款及相应的借款利息偿还李某。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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