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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八旬老人 状告子女尽孝

  发布时间:2011-08-01 08:52:01


627日上午,南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母亲状告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民事案件。今年85岁的楚老太太共养育了八名子女,除三个女儿在上海外其余五个儿女均与她同住本地。2008年老人就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与其同住本地的五个儿女告上法庭,后经法庭调解每名子女每月给付老人50元钱。尽管如此,老人也不得不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每名子女都有自己没有履行义务的理由,集中的问题就是因最小的儿子将老人居住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而对老人有意见从而不愿关心、照顾老人的生活。

这次老人起诉要求八名子女共同支付其入住敬老院每月要交纳的相应费用。老人哭着告诉人们,她当年为了养活这些子女曾出去要饭,可现在自己一个人生活除了老儿子隔三差五地过去看看外几乎无人过问。因为年纪大了身体还有一些毛病,已经多次摔倒并将腿摔坏,行动很困难,有时身体不舒服不能起来做饭就饿上一天。她说自己实在是不能照顾自己,只能去住敬老院啦!但自己每月二百来元钱的供养费支付不了敬老院每月好几百元钱的费用,只好让八名子女都拿出点钱来。

因为老人听力严重下降,南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就老人的情况电话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沟通,该中心立即决定义务为老人代理并全力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在市法律援助中心,一位不愿留下名字的刘女士听了老人的哭诉和法官介绍的情况后感慨万千,当即掏出五百元钱送到老人的手里。她眼睛湿润地跟法官说她的母亲每月治病要花费数万元钱,赡养父母是做子女应尽的义务。她表示,如果老人入住敬老院的费用还有缺额,她自愿承担。刘女士的善举感动了老人和在场的人,也得到了人们的敬佩。

法院将在数日后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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