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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老有所终,幼有所长

发布时间:2020-07-15 10:45: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南山区人民法院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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