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全市“秋剑行动”强制执行周正式拉开序幕。
南山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某等24人与被执行人鹤岗市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因为涉案人数众多,我院执行局经过反复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
8时30分整,随着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的一声令下,法警队协同执行局全体干警斗志昂扬、精神抖擞的出发了!
此次行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润凤进行全程监督,成功强制交付房屋17户,执行标的额31余万元。
寒冷的天气也无法阻挡我们的步伐,因为无论多么辛苦,当我们看到老百姓满意的笑脸和饱含感激的热泪时,我们认为一切都是值得的。
“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一切行动的指南,是我们从事这份职业的初衷和梦想!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秋剑行动”仍在进行,雷霆之势,无往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