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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法院倾心调解,人寿保险全力配合

  发布时间:2011-07-28 09:56:54


南山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魏某将肇事者于某及车辆投保强制保险的人寿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因在原告魏某住院治疗期间,于某对魏某及其家人的一些做法很是气愤,加上于某对原告伤情的鉴定结论有很大异议,双方矛盾很激烈。主审法官多次做双方调解工作,并将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找来让其从理赔上积极帮助法院处理好纠纷。人寿保险公司表现出了其公司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服务,从理赔上积极最大限度的赔付原告以支持法院的审判调解工作,经过共同努力,此案成功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也很满意。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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