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3-06 14:52:40
杜明谷:
本院受理申请人刘树宝与杜明谷、刘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黑0404执9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在公告期满后3日内报告你当前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并在立即履行义务。逾期则依法强制执行。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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