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水和妻子结婚后育有一女,现已5岁。后来因家庭索事,二人总是争吵。最后,妻子竟悄悄带着孩子于两年前返回湖北的娘家,走时也没有和阿水办理离婚手续。最近,阿水听说妻子更改了自己姓名,并和别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还生下一个男孩,阿水对妻子的做法非常生气,但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们的生活中,和阿水同样处境的人有很多,他们有的很愤怒,有的很无耐,有的甚至采取了过激的行为,而走上了违法的道路!那么象阿水一样的经历的人究竟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他们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阿水妻子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已婚一方在未解除婚姻关系时就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构成重婚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阿水可以向妻子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反映这一情况,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追究其妻子的刑事责任。同时,阿水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妻子解除婚姻关系,并请求法院将女儿的抚养权判给自己,由自己来抚养女儿。并且可将妻子的重婚行为作为申请离婚的理由,要求法院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自己进行经济赔偿。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给他人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