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南山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座无虚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等五人涉嫌贪污罪一案。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区两级棚改办人员60人,在我院旁听了此案,零距离接受了一次庭审警示教育,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公诉机关指控,本案中被告人刘某等两名棚改办工作人员,利用负责某项目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该项目评估人员和另外两名被告人,通过伪造评估单、房屋验收单、房源确认单的方式,骗取拆迁安置房,全案涉案金额达三百余万元。本案由南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雪梅担任审判长,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原东雷到庭参加公诉,庭审后将择日宣判。
随着鹤岗市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深入推进,征地拆迁成为地方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涉及拆迁中的评估测量、补偿款发放等每一个拆迁环节操作流程背后都孕育着巨大的利益,这给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得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凸显。此类案件涉及民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政府形象,社会反响较大。因此,通过旁听庭审这一形式开展庭审警示教育,增强了警示教育惩前毖后的效果,为领导干部和拆迁工作人员敲响预防职务犯罪的警钟,警诫在今后工作中,相关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廉洁从政观念,知法守法,慎用手中的权力,远离职务犯罪,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现场旁听人员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全程见证了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对庭审秩序、法庭秩序、审判长庭审驾驭能力等各方面进行了重点关注。庭审结束后大家表示,整个庭审秩序井然,合法规范,体现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同时庭审程序层次清楚,条理分明,紧凑高效,既展现了承办法官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和专业的法律素养,更为监督司法公正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他们表示,有责任、有义务向社会公众宣传法院工作,传递司法正能量。
近年来,南山区法院多次选取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庭审观摩,将司法公开与庭审规范化相融合,既加大了法律普及力度,也为外界了解法院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以便更好的提升法院庭审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庭审规范化的水平和庭审质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