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法院打击拒执行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6-22 15:15:33
2018年6月5日,南山区法院在执行于某与邢某车辆买卖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于某无视财产申报制度,在填写财产申报表时,在有多个银行账户的情况下,只申报了一个银行账户,并在该案件下达判决后,将个人财产《房屋评估单》卖出,属于转移个人财产,进入执行程序据不交代该笔款项去向,并不履行给付义务。执行人员核实他有数个银行账户后,质问其为何不如实申报,他辩解称那些账户长时间不使用。执行人员已反复告知被执行人如实申报银行账户与账户是否使用无关,法院依据于某虚假申报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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