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工资,我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再说我与申请执行人已经达成和解,自己可以延期履行,这都是小事,不用你们法院管!”这傲慢的话语出自我院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高某。
6月4日,我院在依法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时,该被执行人翘着二郎腿,说出了上述话语。
在依法搜查被执行人高某的手机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时,发现高某每月都有一定数额的支出、收入,有能力一次性履行完毕。
本院在告知高某其行为违反报告财产令,虚假申报财产,将对她采取拘留措施时,高某仍不以为然,笑着说“至于吗!?我就是不懂,不知道微信里的钱还得申报,这钱我过2天就给申请人”。
当执行干警将拘留决定书拿到她面前时,她才真正傻了眼,不断辩称自己不懂法,希望法院再给她次机会。执行干警再次告知被执行人:微信、支付宝、理财产品等线上钱款均属于财产申报范畴,每个被执行人均需如实申报,不能以不懂法来逃避法律的制裁!
最终被执行人收起了不以为然的态度,低下了头,及时交纳了案款,并向本院忏悔了她的不当行为。鉴于本案标的较小且被执行人认罪态度较好,本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她的拘留处分,当事人受到了教育,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