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南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招录审判辅助人员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1 11:26:05


 

关于招录审判辅助人员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招录审判辅助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依据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招录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人数12的比例,并补录一名打字成绩最高分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考号

成绩

姓名

考号

成绩

李 斌

2018020

80.5

李紫轩

2018030

49

冯天冶

2018016

79

代 鸿

2018039

49

应鹤飞

2018013

64.5

张科明

2018036

48.5

张耀匀

2018006

62

汝 雪

2018043

48.5

鞠泽男

2018021

56.5

2018041

48

邵慧娟

2018038

56

王志菲

2018042

48

兰 爽

2018019

54.5

刘 伟

2018009

48

肖长贺

2018022

54.5

汝 婷

2018011

48

王 博

2018010

54.5

董 玉

2018015

47.5

王 爽

2018008

50

李佳南

2018040

47.5

李昱鼎

2018028

49

孔凡立

2018004

47.5

栾 健

2018027

45.5

二、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201866日早8:30

2、面试地点: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366日早8:30,面试考生请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前楼院内集合,并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面试候考室。

4、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准携带参考资料、电子书、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联系电话:0468-3308004

特此公告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