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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一庭副庭长刘亚莹荣膺“鹤岗好法官”

发布时间:2017-03-15 16:14:25




    3月14日,鹤岗市“最美人物”、“鹤岗好人”评选活动发布会在市人民剧场举行。我院民一庭副庭长刘亚莹荣膺“鹤岗好法官”这一殊荣。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出席发布会,并亲自为入选10名“鹤岗好法官”获得者颁奖。 

    刘亚莹,女,1979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现任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该同志从事法官工作以来,不忘初心,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她以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起新时代的法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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