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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永无止境的进取精神,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

  发布时间:2011-06-20 15:54:58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来南山法院四年整了,四年的工作让我深切的体会到,人民司法事业,是怎样的光荣,又担负着怎样的责任,而这种责任,又促使我们要不断的学习与进取。德沃金在其不朽的名著《法律帝国》中描述: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要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是要有夯实的法学知识做基础,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做辅助,这样,我们工作起来才会游刃有余。刚来院的时候,老同事们都会鼓励我们说,你们这些年轻人都是科班出身,法律知识丰富,锻炼一段时间,工作都没问题的。其实,我想说的是,你们的话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这段时间的工作告诉我,审判经验要学,法学知识仍要不断地学,我们不能固不自封。刚开始处理案件不久,就有个案子上审委会讨论,会上,各位委员从不同角度的发言拓展了我的法律思维,陆院长的讲话更是让我受益匪浅。从案件事实到法律思维,从逻辑推理到客观结论,无论哪个方面的阐述,无不体现其深厚的法学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法言法语的运用,考虑问题的维度,深深地触动了我,与其说第一次上审委会讨论案件难忘,不如说陆院长的一席话更让我难忘,这些知识与我们学到的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在未来的工作中,要在不断地积累经验的同时不停止学习的脚步,以积极进取的学习精神为司法为民提供智力支持。 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从知识法官宋雨水到平民法官金桂兰,从陈燕平到我们身边的潘英华,她们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操劳奔波,正是这平凡的努力,也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我们法官不单纯是法律知识的承载者,法律信念的代表者,更是社会期望的集大成者。法官所做的,已成为社会精神和价值取向的一部分。法官要用友善的态度,平和朴实的语言对待群众,让群众体会到党的温暖,感受到政府的力量,从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我想,这也正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道理。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亲历了我院从木制门窗到塑钢门窗,从一个普通的法院到省先进法院、文化树院、集体二等功,我想没有什么比经历和享受奋斗的过程更另人鼓舞。实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法官当仁不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做一名司法为民的践行者!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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