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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展“两学一树”活动

  发布时间:2011-06-20 15:33:25


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南山区法院开展了“两学一树”活动,即远学让胡路法院,近学兴山法院,树立潘英华同志先进典型,由远及近,从整体至个体,以点带面,处处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着力强化法院内部管理,以及干警的司法能力、司法作风以及争先创优方面能力的提升。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作为全国优秀法院有其独特的魅力。让区法院先进管理理念与基础设施,是我院向现代化法院迈进的一杆旗帜。虽然我院也步入全省优秀法院行列,但在办公环境、物资装备、人员素质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确较之落后许多。特别是院长在远赴美国的考察之行后,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谈感受、讲见闻、寻找差距,开阔了干警视野,大家对自身的职业特性有了新的审视,对现代司法理念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作为偏远地区的基层法院,在经济基础薄弱,硬件设施落后的情况下,不比条件比干劲,营造奋发向上的积极氛围,悉心培育法官的尊荣感与使命感,提升自身的“软实力”,是我们拉近差距的突破口。 兴山法院的精细管理,值得我院学习借鉴。兴山区法院得内部管理规范,在质效、绩效管理上抓得很实,特别是在信访工作上,一些好作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我们要本着边学习、边改进、边提高的态度,不断地完善各项工作。 在树立潘英华同志先进典型的同时,我院紧紧抓住潘英华这一先进典型就在身边的有利契机,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向潘英华同志学习活动。在大力宣传潘英华事迹的过程中,今年共录制专题纪录片两期,她的先进事迹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中刊发,并分别在市政法委、市法院、南山区做了三场事迹报告。杜吉明书记将潘英华作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典型人物,要求全市各单位向她学习,潘英华成为全市法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品牌,典型引路效果彰显。通过开展学习潘英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她在全院干警心中形成了一种精神领航,是我院“争先创优活动”的一面旗帜。我院涌现出了一大批潘英华式的好法官,她们真正用心去倾听百姓的诉求,用自己的力量维护和帮助群众实现正当权益,用行动去改变和影响着群众的法律意识,实现法官执法者与普法者双重身份的完美结合。 通过“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两学一树”活动的开展,南山区法院在内部管理及队伍建设和干警的综合素养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升,正朝着中院“123456”总体工作目标大步迈进。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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