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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政法委副书记邹凤玺到南山区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10 15:42:27


2011年6月1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邹凤玺、市政法委研究室孙兵科长来到南山区人民法院检查指导“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南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陆建明汇报了本院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中开展“六个一”活动的具体情况,邹书记对南山区法院的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南山区法院从队伍的整体精神风貌上来说,在法院系统是走在前列的,在全市政法系统也是走在前列的,特别是南山区法院在潘英华这一典型的选树上,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邹书记还说他三次听潘英华事迹,每一次都很感动。对于应该学习潘英华同志什么,他共总结四句话:一是学习她以法为天的职业道德。潘英华之所以在父亲去世,孩子上学的时候能够舍弃亲情,按照程序去做事,是因为她心中把“法”摆到了第一位,不能失信于民,是很崇高的职业道德,这就是常讲的忠于法律忠于党;二是学习她以勤为根的敬业精神。潘英华这么多年默默地办了这么多的案件,无差错,从量上来说,说明她的勤,从案件质量上说,也是说明她是勤奋的。尽管潘英华获得各种荣誉是近两年的事,这么多年维系她默默付出的还是一个“勤”字,这是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很优秀的一个品质;三是学习她以民为亲的火热情感。老百姓在人大会上要选她做副区长,给她送一些自家小园里的蔬菜,这是和人民就是对群众的感情问题,这点在潘英华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四是学习她以廉为荣的高尚品德。她通过廉洁树立起来一心为民的形象和威信,得到了百姓的充分认可。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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