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绑架案中被害人初次相识就轻信他人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令人深省。
2009年6月17日上午11时被告人单某将其在火车上认识的被害人杨某及其朋友王某骗到鹤岗后,伙同张某将被害人杨某及王某领到位于南山区单某租住的楼房内,二人持刀将被害人捆绑后,搜走二人身上的现金和首饰。之后,二被告在贪婪的心态驱使下又打电话同二被害人家属各索要人民币伍仟元。经过亲友的睿智周旋和公安干警的英勇无畏,当晚6时许被害人被成功救出,二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本案中被害人杨某幼稚的凭借在火车上与单某有过一面之缘的草率了解,就想用善良的心去帮助这位“可敬的佛友”。可这单某可不是善类,他正是利用善良人不戒备别人的心理,稍用诡计就把杨某和她的朋友骗入自己的圈套。如果没有亲友和公安干警的努力,杨某和她的朋友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希望大家能在这个案例中得到警示,善意的帮助别人是好事,但是心无戒备的轻信别人就有可能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