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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其绰号 被打重伤

  发布时间:2010-12-21 10:28:37


近日,南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2009101415时许,被告人赵某在南山区铁东遇见马某,因马某喊其赵瘸子,二人发生口角。此后,赵某来到“胜利”干洗店,见马某在此喝酒,赵某便让马某出来,马某持一啤酒瓶走出,被告人赵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马某连刺三刀,将马某刺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马某损伤程度为重伤。被告人赵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本事琐事引发的口角,后因为双方都不能冷静的处理问题,最后导致了惨案的发生。希望大家能从本案中得到警示,处理事情需要冷静,更要考虑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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