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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没有责任感,人财两空又现眼

发布时间:2015-05-25 10:09:41


 

秦某平日游手好闲,有班不上还好喝个小酒打个麻将。因打麻将借了别人不少钱又无力偿还,便撇下妻子范某和上小学的女儿不辞而别离家出走。范某起早贪黑蹲市场卖点瓜果蔬菜挣点钱维持母女的生活。后范某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了经济来源,只好将与秦某共同所以的住房卖与贾某以维持生活、治病和供女儿上学。因秦某数年杳无音信,范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秦某归来后得知上述情况,便将范某和贾某告上法庭,称其买卖房屋未与自己商量,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法院给个公道。法院在查明上述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驳回了秦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共同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也就是说,范某因为日常生活、治病和供女儿上学之需要而将与秦某共同所有的房屋卖与贾某是不需要同秦某商量的。事实上,范某也因秦某下落不明无法与其商量。法院为此驳回秦某的诉讼请求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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