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为民 -> 以案说法

为讲兄弟义气 触犯法律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5-11 10:04:38


 

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徐某因争琐事发生纠纷,赵某遂找到同窗好友被告人王某让其帮忙出气,被告人王某又找到李某商议由李某找人收拾徐某,被告人王某给李某5000元作为费用。2010815530分许,被告人李某伙同宋某等人携带作案工具砍刀、钢管乘面包车将下班回家的徐某拦住,李某带人用钢管、砍刀将徐某打伤,后乘面包车逃窜。经法医鉴定:徐某的伤情为轻伤。案发后,被告人王某于2010102日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王某指使他人故意伤害被害人徐某,致徐某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被告人王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