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王某情如姐妹,一天张某提出要借用王某的信用卡,王某毫不犹豫的借给了她,结果半年后王某发现张某将她的信用卡中3万元全部爆刷并表示拒不还钱,无奈王某将好友张某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王某同意张某在三个月后一次性将其所欠的本金及利息全部还清,双方当庭握手言和。
王某向法院诉称:去年11月份,在被告张某的要求下,其将自己建设银行的信用卡借给了她。今年5月份王某收到了建设银行的催款单,催款单显示我已有多次未按期还款的记录,累计欠本金及利息共计27 000余元,经查询后得知被告使用该信用卡刷了3万余元的分期付款用品,在还款4期后未再还款,故诉至法院。
张某向法院辩称:前一段时间自己辞职后没找到工作,经济上有些困难,所以未能按期还款,现在自己已找到工作,希望原告能宽限一段时间,自己一定将本金及利息全部还清。
本是闺中密友,因为私利占有他人财物,不但承担法律上的责任,也毁了多年的朋友之情,得与失,耐人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