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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诚化解他们的积怨

发布时间:2015-04-24 08:54:00


 

原告张全(81)岁诉被告李杰(71)岁再婚13年的离婚案件,被告认为原告的儿女有社会基础,怀疑在法院找了人,对她不利。为此她花了2600元聘请了一位法律工作者帮她打这场官司,当我初次接待她时对法院有很大的抵触情,话里总是带刺,冷嘲热讽,不说正题。此时的我耐心地向她明确地说明了《婚姻法》的规定,并告知她,法律是公正的,只要你的请求合情、合理、合法,法院就会支持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则无论找到谁,法律都不会认可的。这样被告才答应到庭参加诉讼,并提出同意离婚但原告必须给付其8万元人民币的请求。该案我反复考虑,如能调解和好,则是良策。于是我将双方通知到庭,耐心地劝解双方,可双方均坚决表示离婚。无奈,决定对此案进行冷处理。可事过一月,双方的态度仍是照旧。如何处理才能让双方心里平衡呢?被告提出如达不到她的要求,她已做好上访的准备。公正的判决是不会怕上访的,我深知70多岁的老人即使是无理访,同样会给老人带来伤害和巨大的痛苦,同时也会给法院造成不良影响。此案真的不能轻易判决,还需要做原告的工作。因原告的身体不好,每天到医院打针,故我每天抽时间给原告打个电话,询问其身体情况。过十余天后,我要求原告到法院,我有事与其协商。原告到庭后,我与他一起讲道德、讲道理、谈法律,再谈他们夫妻13年,随后我让他回去考虑我的话是否有道理。第二天我找来被告,对其进行调解。经过交谈,她告诉我要8万元是治气,但他最少要给我3万元,此时,我感到了我的工作没有白做,我又进一步地向被告表示,我一定能给你争取最大的利益,因为你是弱者。此时被告对法院的抵触情绪已减少许多。观察他们的言行举止,我认为可以将双方通知到庭,进行双方调解,双方到庭后,我让他们通知各自代理人,他们均表示不用了,“潘法官你说了就算”。此时我又引导他们回忆双方风风火火共同走过的13年,让他们谈了各自的优缺点,最后让他们表态,双方均表示近年来生活的很累,还是分开的好。在我再三调解下,这起老年离婚案件,终于调解达成协议。此时,俩位老人都感到很满意,一致向我表示感谢。

这起案件给我感触是:法官只有真诚地尊重当事人,才会赢得当事人的理解、认同与配合。做调解工作不但要依据法律,还要依靠情理、来打动人心。婚姻家庭是以感情为纽带的,二案件产生的原因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法律进行调解往往会显得生硬,不近人情,而借助于“感情疏导”这个武器,效果就会很明显。努力做到司法过程透明,确保程序和实体公正,不但要使当事人感知到法律的公正和神圣;还要让他们感受到法律适用的亲和力和人情味儿。用他们便于接受的方式去回答和处理审判工作中的问题,让他们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服气。使法意与民情相融,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感情渗透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将司法的过程转化为亲民、爱民、便民、护民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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