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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长城” 李某动怒扇徐某 摔 彩 电 徐某有里变无理

发布时间:2015-04-24 08:54:00


 

最近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此案不但给案件的当事人留下深刻的教训,也给那些鲁莽行事、不计后果的人留下了前车之鉴------

今年3月的一天,南山区某委的李某、徐某与其他两人乐悠悠的围坐在麻将桌前修“长城”,一圈刚刚结束,因徐某打的一张牌,引起了李某怀疑。血气方刚的李某把徐某叫到院子里没说二句话就扇了徐某二个耳光。徐某被打后,觉得憋气窝火,径直闯到李某,二话没说,抱起李某家的彩电摔在了地上。为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徐某赔偿彩电,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徐某赔偿李某人民币1000元。

李某打人是不对的,徐某可以通过有关部门对李某打人的行为进行处罚,绝不能因此毁坏对方的财物,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因而要承担赔偿责任,徐某的一念之差,有理变成了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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