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是今年11月份的一天,在南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的办公室里,一位堂堂七尺男儿不顾一切,当着法官及亲属们的面跪在岳父母面前,以求岳父母的原谅。
李某(女)与王某(男)2004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2007年5月李某患上了比较严重的疾病。李某患病期间,作为丈夫的王某没有送李某到医院就医,而是将李某送回娘家,由娘家人照顾。李某的父母为给女儿看病及在日常生活中的照料,花费了近20000元。在李某病情好转后,王某欲将李某接回家居住,而李某的父母坚决不同意,认为王某在妻子患病期间不管不问,现在女儿病好了,也决不能和他回去。王某无奈,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和李某离婚。
本案在开庭前,主审法官仔细阅读了卷宗材料,也提前找到被告李某,问明了她的态度,李某表示虽然丈夫在自己生病期间不管不问,但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还是想回去好好生活,只是父母的态度坚决。法官认识到本案的关键是被告李某的父母对原告王某对女儿生病期间未能尽义务所产生的怨恨,于是又提前找到李某的父母及原告王某,分别指出双方在这件事的处理上的不妥之处,不仅让李某父母认识到自己干涉儿女婚姻自由,“扣押”女儿作为“人质”是不对的;同时也让王某认识到夫妻要患难与共,他抛弃患病中的妻子是不对的,而等妻子医好后就想要她回来,却不提岳父母为妻子花费医疗费的事情,难免让其岳父母心生怨气。在法官到当事人家里做思想工作的时候,发现王某的亲戚都参与这件事,他们不是做夫妻的和解工作,反而一味指责李某及其父母,从而影响王某的思想。为此,主审法官借机当场向王某的亲戚宣讲法律,明确指出他们错误的做法,稳住王某的心理,之后又召集双方当事人来法院调解。法官积极真诚的做法感动了原被告双方及亲属们,在法院调解时,王某特地向亲戚朋友借来了10000元交给岳父,并表示今后要和妻子李某患难与共、不离不弃,齐心协力把孩子抚养好、把日子过好并且尽快把剩下的10000元还给岳父母。李某也当场表示愿意和王某回家;而李父、母表示不计前嫌,那10000元就当两人为女儿支付医疗费,不用他们还了。于是,就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