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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贪污美好时光在班房中度过

发布时间:2015-04-08 10:22:11


 

被告人王某系某单位的出纳员,今年28岁,在任职期间,与其夫被告人张某伪造了多名房主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审批单、鹤岗市棚户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棚户区拆迁汇总表、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棚户区拆迁汇总表、房屋拆迁分户估价表等手续,共套取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234264元,案发后,检察机关缴回赃款78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身为国家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其夫被告人张某与其勾结,利用孙某的职务便利,共同套取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其行为亦已构成贪污罪,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依法惩处。审理中,二被告人能主动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为严明国法,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孙某、张某均犯贪污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未追回的赃款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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