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逃费致人伤亡
发布时间:2015-03-18 09:50:02
2010年1月31日5时许,张某驾驶重型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南山区时,为逃避环路收费,逆向行驶至麓林山转盘道时,将正在人行横道上由西向东过街的李某撞伤,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鹤岗公安局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张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
审理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章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对其判处相应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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