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恐吓”电话换来一年徒刑
发布时间:2015-01-21 09:03:11
邹某因为空虚无聊,给某市东方百货商场打了一个恐吓电话,称其在商场内放置数枚炸弹。东方百货商场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启动防暴紧急预案,对该商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商场内全部顾客进行紧急疏散,却未发现所谓的炸弹。东方百货因此停业3个小时,损失达10多万元。
人民法院就邹某对某市东方百货商场进行炸弹恐吓行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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