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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起诉要离婚 父亲为女婿作证

发布时间:2015-02-03 08:57:42


 

赵某与周某相识恋爱并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夫妻两人共同经营了一间理发店,日子过得还算幸福。今年1月,周某被查出患有乙肝,赵某开始疏远周某,并与同店的另一学徒工关系暧昧。4月,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周某离婚。

      庭审过程中,周某申请赵某之父为其作证,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并未破裂。赵某之父出庭证明,女儿和女婿结婚八年,一直和他生活在一起,女婿为人老实,人又勤快,彼此之间关系融洽,家庭和睦,女儿要求离婚主要是心理变化所致,因此不赞成双方离婚。法院经主持调解未果,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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