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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率结婚 结果离婚

  发布时间:2010-12-19 21:50:18


王某与李某经他人介绍相识,随后建立恋爱关系,但两个月后双方分手,各自又与他人建立恋爱关系。两年后,双方重新恢复恋爱关系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在办理登记后,双方即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并提出离婚,但因王某反悔未办成。之后的3个月内,双方未能消除矛盾,即未共同生活,也无夫妻共同财产。之后,李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与李某性格不合,也未同居生活,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缺乏婚姻基础,实属草率婚姻。鉴于双方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经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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