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孙某半年前同到一小井上班,由于二人住的不远,经过几次接触觉着挺对脾气便走的挺近,平日里称兄道弟常聚一块儿喝酒、聊天。不久前,孙某因与林某离婚后一直没有按协议履行给付林某房屋折价款8000元钱导致对方向法院申请执行。孙某虽在小井上班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每月开不了几个钱。离婚一年多了分得的房屋都让他卖了还没有将房屋折价款给付林某,法院因其未能在限定期间内履行给付义务而要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孙某向贾某借钱,贾某不想借给他就慌称没钱,于是孙某向法院承诺十日内把钱交来并提出由贾某为其担保。贾某心想:别人都知道我俩关系不错,我没借钱给他再不给他担保一个是自己觉得不够仗义、再一个别人知道也会笑话自己,何况孙某向法院做出了承诺,于是就答应了孙某的要求。法院征得林某同意后决定暂缓执行,同时告知贾某作为担保人要承担的风险。十天后法院因孙某仍未履行义务又无财产可供执行便责令贾某给付林某8000元钱,贾某这时才幡然悔悟都是自己一时的冲动被哥们义气所害,自杀的心都有,可为时已晚只能乖乖的把8000元钱交到法院。
法官说法 民诉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本案孙某让贾某为其担保但逾期仍未履行义务,法院就可以责令贾某履行担保义务。这时的贾某所处的地位就是被执行人的地位,他如果不想拿钱法院就可以依职权执行他的财产,如:扣划其在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单位的存款,扣留其工资、奖金等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等等。贾某因交友不慎又乱行仗义,到头来财产遭受损失自己害了自己。在这里提醒大家:交友要慎重,助人为乐是美德但要甄别帮助的对象,对那些人品低下、无所事事、缺乏信誉的人一定要敬而远之,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