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法院受理隋某(女)诉朱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隋某要求与朱某离婚,朱某同意与隋某离婚。隋某返还朱某礼金20000元。至此,一起矛盾较为激化的婚姻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原来,隋某和朱某经他人介绍相识后,各自在外地打工。两人在一起了解的时间仅半月,朱某就按农村的习俗和女方的要求给女方娘家送去礼金和制办了“三金”,随后双方于203年3月17日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仅在一起生活几天,双方就发现性格不合,各自不能容忍对方。隋某遂外出打工至今。致朱某家庭人财两空。期间,双方为离婚问题也进行过多次协商,均因结婚损失和返还礼金问题达不成协议,双方矛盾激化且十分痛苦,后诉至法院。
时下,“80后”对婚姻的态度缺乏成熟的思考及应有的慎重,视结婚为儿戏,认识不久便闪电般走进婚姻的殿堂。当一过热恋期,爱情碰上现实生活,对彼此的不满便随之而来。给双方都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和物质上的损害。目前,“80后”闪婚、闪离现象日趋增多,应引起社会及家庭的重视。一旦悲剧酿成,对社会和家庭百害而无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