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的童童随父母超市购物,在乘坐下行电梯时,童童未拿稳购物篮,购物篮脱手,撞伤了年过七旬的王老太,导致她右侧坐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事后,王老太将童童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两万余元。但童童的父母认为,正常的购物篮不会下滑,而超市的购物篮轮子上没有卡槽,导致从电梯上滑下伤及他人,超市才是直接责任人。
近日,法院判决超市对王老太所受伤害承担主要责任,童童及其父母支付王老太4747余元,超市支付王老太医疗费等共计1万余元。
法院认为,王老太致伤的直接原因是童童所拿购物篮脱手所撞,但之所以会脱手,在于超市所提供的购物篮在用于自助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时有下滑的潜在危险。据此,法院酌定超市应当对王老太所受伤害承担60%赔偿责任,童童父母承担40%赔偿责任。
南山法院: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