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为民 -> 以案说法

严格执法,先礼后“兵”

发布时间:2014-08-21 13:01:13


前不久,被执行人吴某和其母亲共同来到南山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将携带的五万多元人民币交与执行法官,而此时申请执行人王某也在办公室中等待着,吴某与王某见面后有说有笑,看起来像是比较熟的朋友关系。却为何两方上了法庭,并且在宣判后又没有自动履行而是诉求于执行局呢?

原来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是朋友关系,由于吴某在王某与他人的借贷关系中充当了担保人的角色,所以法院判决了吴某承担连带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因主债务人无偿还能力,法院执行局遂要求吴某承担偿还义务,但因始终无法做通吴某之母的思想工作,其拒绝履行,所以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为了尽快了结此案,执行法官在“礼让”不成的情况下,为加大执行力度,彰显司法权威,决定对吴某进行拘留。吴某之母见状,立即答应一个星期以后将执行款送到法院,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