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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四个狠抓”让执行工作步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2014-07-18 14:11:18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克服执行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做到 “四个狠抓”,使执行工作步入快车道,实现同中院执行局“在轨”运行。

     一、狠抓典型案件与非典型案件科学结合。对拒不履行的“钉子户”采取强制执行,对一般性执行案件尽量采取思想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措施,注重执行的效果。

     二、狠抓执行威慑与强制措施合理运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公示,对有一定经济偿付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及时果断地采取强制措施 。 

    三、狠抓执行工作与协助执行工作有机统一。有的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抵触情绪,但被执行人的单位、社区却能与他们沟通,法院便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协助执行人做被执行人的工作来平息矛盾。

    四、狠抓执行工作轻重缓急有序协调。对存有拖延履行义务思想的被执行人,采取有力措施早日将案件执结。对履行能力差的被执行人,从实际情况出发,促成当事人和解,或采取缓期执行、分期执行等方法,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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